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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平县民办学校选聘公办教师工作简章返回公告列表 >>

2020-08-21 被浏览:104次

为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根据县政府与2处民办学校签订的投资办学合同,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20年暑期面向全县初中、小学公办在职教师,为东平县江河国际实验学校、东平县嘉和实验学校两所民办学校公开选聘29名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1. 东平县江河国际实验学校20名,其中,小学10名,初中10名。

2. 东平县嘉和实验学校初中部9名。

具体计划见附表。

二、选聘范围

按照“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均衡发展、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具体办法如下:

(一)初中教师的选聘

1.县直初中,按每所学校选聘名额不超过4名并且每个学科不超过2名的原则确定聘用人选。

2.乡镇(街道)初中,按每所学校选聘名额不超过2名并且每个学科不超过1名的原则确定聘用人选。

(二)小学教师的选聘

1.县直小学,按每所学校选聘名额不超过5名并且每个学科不超过2名的原则确定聘用人选。

2.乡镇(街道)中心小学,按每所学校选聘名额不超过2名并且每个学科不超过1名的原则确定聘用人选。

3.农村小学,按每所学校选聘名额不超过1名的原则确定聘用人选。

4.当两所民办学校在同一所学校选聘名额超过上述规定时,根据“择优”的原则,依据位次比确定聘用人员。

(三)选聘后空缺岗位补充办法

乡镇(街道)产生的空缺,在有空余编制的情况下,在今年新招聘的教师中予以补充。县直学校产生的空缺,通过多种方式补充。

三、选聘条件

报名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4个方面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服从领导,遵守纪律,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近三学年度(2017—2018学年度、2018—2019学年度、2019—2020学年度)无违反师德师风及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违法违纪行为以书面通报或处分决定为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本人人事档案为准),且聘期满3年(包括2017年10月底前参加教育工作的教师)。

3.报考小学的教师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的教师应具备第一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或最后学历为大学及以上,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

4. 2003年以来,荣获过一项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教学能手、教学新星、教坛英才、名师、学科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

与学科优秀教师一同表彰公布的优秀班主任、教学管理先进个人、体卫艺先进个人、体卫艺学科优秀教师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个人,也符合教育教学荣誉方面的要求。

四、选聘程序

(一)宣传。2020年8月20日—21日,在教体局指导下,两民办学校广泛发布信息,接受咨询,宣传选聘工作的意义、范围、资格、程序等。

(二)推荐。有意向的教师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各学校按照报考资格条件择优推荐报考人选;每校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得突破全校在职教职工总人数的10%。乡镇(街道)学校教师还须经乡镇(街道)教育主管机构同意。

(三)报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2020年8月21日—24日,各乡镇(街道)教育主管机构、县直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后,统一到两所民办学校报名。报名时提交《2018年东平县民办学校选聘公办教师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与学校签订过《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还须提供首次签订的《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合同的封面、第1页和第10页。提交获奖证书时,需同时提交公布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一式1份),提交公布文件复印件的,需乡镇(街道)教育主管机构负责人或县直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乡镇(街道)教育主管机构或县直学校公章。凡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办理报考手续。

(四)审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经审查不具备选聘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五)模拟讲课。在县教体局的指导下,由两所民办学校各自独立组织实施。具体为:以现行的初中教材、小学教材为准,由评委确定课题,经40分钟的独立准备后,现场模拟讲课,模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根据模拟讲课成绩高低和初中、小学教师选聘计划,分学科依次拟定人选。

(六)考察。根据应聘人员模拟讲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七)公示聘用。对考试、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

1.民办学校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聘期为3年。聘期内,因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的,以及因其他情况中断或退出的,经县教体局同意后,回原工作单位。聘用期满后,本人愿意续聘、民办学校同意留用的,经县教体局同意,双方可续签聘用合同,不愿续签的仍回工作单位。

2.聘用期间,聘用人员的公办教师的身份、待遇不变,财政统发工资和其他公办教师同步发放,工资及人事编制关系由原工作单位管理。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资正常晋升和调整时,由民办学校提供现实表现、教学实绩等材料,在原工作单位进行。

3.聘用期间的职称评聘,首次聘期内,由民办学校按要求据实提供评价依据,在原工作单位进行。第二个聘期开始,在民办学校进行。

4.聘用期间的评优树先,在民办学校进行。

5.聘用期间,聘用教师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在民办学校的工作年限不纳入计发乡镇工作补贴的工作年限。

6.聘用期间,聘用教师享受和其他公办教师同等的寒暑假、产假以及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六、聘用人员的待遇

东平县嘉和实验学校

1.根据考核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每人每月1500元至2000元。

2. 担任班主任的,每月500—700元补贴,按班级量化考核发放。

3. 担任管理岗位的,每月按考核发放600元—1000元职务工资。

4.工作日免费提供三餐。

5. 本校教师子女减免培养费。

七、工作要求

选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由教体局指导,两民办学校具体组织实施。选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阳光操作。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选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全过程,教体局行风办全程监督。

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东平县嘉和实验学校:0538—2825888

东平县教体局:0538—2092613

附件:

1. 2020年东平县民办学校选聘公办教师计划表

链接:(复制链接到浏览器输入提取码即可下载)https://pan.baidu.com/s/1B1naI1G7gA_Tz0QYaHNCvA

提取码:8u3m

2.2020年东平县民办学校选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

链接:(复制链接到浏览器输入提取码即可下载)https://pan.baidu.com/s/1MFmU1Gg__ckBZtCL6QUIFA

提取码:s2ah

东平县教体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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