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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第四实验小学 关于开展“暑期托管服务”致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东平人才网 时间:2021-07-07 作者:东平人才网 浏览量:

东平人才网讯:东平县第四实验小学关于开展“暑期托管服务”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泰安市教育局持续提升群众教育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中共泰安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泰安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东平县教体局关于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考虑暑期部分学生在家无人照顾及安全问题,切实为家长解决实际困难,决定开展暑期托管服务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大家。

一、暑期托管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分为两期:(共计20天,如有需求,7月26至7月30日也可以开展托管服务。)

第一期7月12日至7月23日(周一至周五)

第二期8月02日至8月13日(周一至周五)

每天托管服务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二、暑期托管服务内容

1.组织指导学生在教室、阅览室内集中自主阅读市县教育局推荐书目,进行规范字书写指导,组织辅导学生完成暑假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答疑。

2.开展校内艺体、科普等社团活动,以及拓展训练、劳动实践教育等。组织暑期实践和科普活动、提高学生兴趣,培养综合素质和能力。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暑期托管服务安排

1、学校建立健全“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托管服务工作制度,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立足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托管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等,并主动告知学生、家长。

2、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学生、家长同意,双方签订协议,学校组织实施。

四、暑期托管服务收费

课后服务工作费用根据《关于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东发改价格[2019]110号)有关规定收取,每生每小时3.5元,每天21元,二期共计收费420元。

五、报名时间

7月5日至7月6日下午6:00止,自愿参加的学生家长向班主任提出申请。

学校依据各班报名情况,统一调配辅导老师,按托管服务安排表进行。7月12日正式到校。

东平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1年7月4日

附件1:《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

泰安 市 教 育 局

泰教函〔2021〕52 号

泰安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功能区教育部门,市直各小学: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进一步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泰安市教育局持续提升群众教育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泰教发

〔2021〕3 号)《中共泰安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泰安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 方案>的通知》(泰教工委字〔2021〕10 号)精神,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现就开展我市小学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纪念建党一百周年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学校为主。提供服务的学校为城区(市、县)小学 和每个乡镇的中心小学。学校要发挥主阵地作用,结合实际, 主动承担暑期托管服务的责任,因地制宜设计暑期托管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并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管理。

(二)自愿参加。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小学生是否参加暑期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 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三)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学校干 部、党员、模范教师、青年教师为主体,也可聘请暑假在家的师范类大学生,志愿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暑假托管服务。

(四)全面发展。小学暑期托管服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 生成长规律,积极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内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托管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在读学生, 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分为两期:

第一期 7 月 12 日至 7月 23 日(周一至周五);

第二期 8 月 2 日至 8月 13 日(周一至周五)。

(三)服务场所。学校开放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 场地和社团活动场地。

(四)服务内容。分为两个方面:

1.组织学生在教室、图书室内集中自主阅读教育部、省教 育厅推荐书目,组织学生做暑假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答疑。严禁借托管服务名义组织集体补课或教学。

2.开展校内艺体、科普等社团活动,以及拓展训练、劳动 实践教育等。组织暑期实践和科普活动,提高学生兴趣,培养综合素质和能力。鼓励各学校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服务程序。学校要建立健全“家长自愿申请、班级 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托管服务工作制度,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立足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托管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等,并主动告知学生、家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此 项工作,做好辖区内城区承接托管服务学校的发动宣传,充分调动好学校教职工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要按照“一校

一案”的原则,每所学校制定暑期托管服务方案,方案要以学生为本,突出本校特色,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市直各小学遵照执行。

(二)确保服务安全。暑期托管服务承办学校要做好学生安全工作,明确有关人员责任,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切实加强细节管理,做到入学早到可进校、放学晚走有管护、托管服务活动有指导、课程内容丰富可选择、组织有序且安全。原则上不组织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安全工作难保障的活动。

(三)加强服务保障。暑期托管服务承办学校可适当收取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关于泰城小学托管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泰发改价格〔2019〕291号)和各县市区发改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对于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要免收服务费用。

(四)加强考核激励。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激 励机制,加强奖补支持。各学校要把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与学校立德树人、课程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建立健全评先评优奖励机制,将参与暑期托管服务工作量、教研创新等情况纳入教职工工作评价考核,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工参与托管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学校收取的暑期托管服务费用要全部用于对参与服务的教职工补助,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7 月 7 日前,各县市区暑期托管服务方案、各学校方案以县市区为单位汇总报泰安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6991354,电子信箱:jyj_jjk01@ta.shandong.cn。

泰安市教育局

2021 年 6月28 日


附件2:《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

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办,县直各小学: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进一 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泰安市教育局持续提升群众教育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

(泰教发〔2021) 3号)《中共泰安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泰安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党史学习 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教工委字〔2021) 10号)《泰 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泰教函〔2021) 52号)精神,结合我县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现就开展我县小学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提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纪念建党一百周年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 动力,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学校为主。提供服务的学校为城区县直各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和乡镇街道的中心小学。学校要发挥主阵 地作用,结合实际,主动承担暑期托管服务的责任,因地制 宜设计暑期托管服务工目,组织实施并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管理。

(二)自愿参加。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充分征求家I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 的工作机制。小学生是否参加暑期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 自愿选择,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三)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学校干部、党员、模范教师、青年教师为主体,也可聘请暑假在家 的师范类大学生,志愿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暑假托管服务。

-(四)全面发展。小学暑期托管服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内容,促进学生全 面发展。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托管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在读学生 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分为两期:

第一期7月12日至7月23日(周一至周五);

第二期8月2日至8月13日(周一至周五)。

(三)服务场所。学校开放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地和社团活动场地。,

(四)服务内容。分为两个方面:

1.组织学生在教室、图书室内集中自主阅读教育部、省 教育厅推荐书目,组织学生做暑假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 的学生进行答疑。严禁借托管服务名义组织集体补课或教学。

2.开展校内艺体、科普等社团活动,以及拓展训练、劳 动实践教育等。组织暑期实践和科普活动、提高学生兴趣, 培养综合素质和能力。鼓励各学校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服务程序。学校要建立健全“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托管服务工作制度,在充 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立足需求,科学合理确定 托管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等,并主动告知学生、家长。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教办,各有关学 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承接托管服务学校的发动宣传,充分调动好学校教职工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要按照

“一校一案”的原则,每所学校制定暑期托管服务方案,方 案要以学生为本,突出本校特色,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 确保服务安全。暑期托管服务承办学校要做好学 生安全工作,明确有关人员责任,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认真落实疫情防控 各项要求,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实 行校园封闭管理。切实加强细节管理,做到入学早到可进校、放学晩走有管护、托管服务活动有指导、课程内容丰富可选 择、组织有序且安全。原则上不组织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安 全工作难保障的活动。

(三)加强服务保障。暑期托管服务承办学校可适当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 知》(东发改价格(2021) 110号)标准执行,对于家庭条件 困难的学生,要免收服务费用。

(四)加强考核激励。各承办学校要结合实际,把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与学校立德树人、课程建 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建立健全评先评优奖励机制,将参与暑 期托管服务工作量、教研创新等情况纳入教职工工作评价考核,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工参与托管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同时, 学校收取的暑期托管服务费用要全部用于对参与服务的教 职工补助,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7月10日前,各承办学校方案以学校为单位汇总报县教体局。

联系电话:2092616,电子信箱:dpjjk32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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